王永寬/藥與飯的哲理──《肉蒲團》的危言警語

《肉蒲團》是清代歷次禁毀書目都開列的一部小說。直到今天對它還沒有開「禁」,不少出版社打算出版這部小說的原著都尚未實現。因為一般人都把它目為淫穢書籍的典型,甚至有人說它關於男女床笫之事的描寫超過《金瓶梅》。其實,這部作品在明清之際出現的眾多豔情小說中還不算最突出的。它描寫床笫之事的文字占全書的比例雖超過《金瓶梅》,但其繪聲繪色的程度及詞語的粗俗還趕不上《金瓶梅》的有關段落,更不如《繡榻野史》、《燈草和尚》等露骨。《肉蒲團》有比較曲折的情節,有比較完整的人物形象,其文筆簡潔,語言生動,以及熟練地使用排比句、對偶句,這些都是一般豔情小說遠遠不及的。從全書文字來看,它和李漁的《十二樓》《連城璧》很相似,難怪劉廷璣《在園雜誌》把它的作者確定為李漁,這個推斷也為今天的學術界認同。

《肉蒲團》今存至少有四種版本。它的題名又有《覺後禪》《耶蒲緣》《野叟奇談》《鍾情緣》《迴圈報》《巧姻緣》等。筆者所讀的是據1705年日本寶永刊本的影印本,書牌子眉題「天下第一風流小說」,署「明情隱先生編次」,卷前有序,卷末有跋。此外還有清代活字本、光緒甲午鉛印本、光緒年間石印本等,各本文字大同小異。

小說內容是寫主人公未央生覓香獵豔的經歷,作者意圖在於規勸世人不要宣淫縱欲。書中對於兩性交歡的渲染以及因果報應的構架、皈依佛門的結局,未脫一般豔情小說的俗套。但是,作者的一些議論卻有不少獨到見解,如關於女色可當藥不可當飯的觀點就相當精彩。第一回中開宗明義地寫道:

女色二字,原於人無損……他的藥性,與人參、附子相同,而亦交相為用。只是一件,人參、附子雖是大補之物,只宜長服,不宜多服,只可當藥,不可當飯。若還不論分兩,不拘時度,飽吃下去,也會傷人。女色的利害,與此一般。長服則有陰陽交濟之功,多服則有水火相克之弊;當藥則有寬中解郁之樂,當飯則有傷精耗血之憂。世上之人若曉得把女色當藥,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未近女色之際,當思曰:「此藥也,非毒也,胡為懼之?」既近女色之際,當思曰:「此藥也,非飯也,胡為溺之?」如此則陽不尤,陰不鬱,豈不有益於人哉?

這段話講得頗有道理,今天來看,它仍有震聾發聵之妙。作者首先肯定男女之欲是人的正當生理要求,這是古代進步的思想家早就指出過的。孟夫子說「食色性也」,即認為男女之欲和吃食物一樣都是人的天性。本書發揮了這一點,主張順應自然,滿足人的這方面的生理需要。如果扼殺或壓抑人的性欲望,則會影響正常的生理功能並進而減損壽命。作者舉和尚和太監為例。和尚戒色欲,但是,「有幾人四五十歲頭髮不白的?有幾個七八十歲肉身不倒的?」太監從根本上滅絕了男女之欲,但是,「為何面上的皺紋比別人多些?頭上的白髮比別人早些?名為公公,實像婆婆。」因而得出結論,正常的性生活是人生所必須的,不僅不害人,而且能養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作者把男女之欲比喻為補養身體的人參、附子一類的藥物。

其次,作者認為,男女之欲既然是藥物,其用量就必須適度,不能當成家常便飯。飯,每日三餐不可少,藥,即使是大補之藥,服用它也不能如此頻繁。飯,每餐可以飽食,藥,用量決不可過大。用藥的道理,當遵從古代醫家傳統的理論,一是適量,一是節制。適量則有養生之福,過量則有致病之禍;節制則有健身之利,放縱則有殺身之害。這個道理,也是人生必曉的生活常識。鹽是人體不可缺的,而過量食用鹽則會導致中毒;酒少飲有殺菌活血之效,多飲則戕害身體甚至會造成死亡。此類例子,不勝枚舉。本書作者言女色可當藥不可當飯,自謂是「原具一片婆心,要為世人說法」,危言警語,耐人深思。

《肉蒲團》這部小說,正是以具體的人物和情節圖示了上述觀點。主人公未央生對待女色,不是把它當成藥,而是把它當成飯了。他原是讀書人,但天性好色,發誓「要娶天下第一位佳人」。經媒人說合,他娶了姿容豔麗、品行端莊的玉香為妻,卻嫌玉香不解風情,找了些春宮畫兒引誘她的情欲。未央生仍不滿意,又離開家,一心訪求佳麗,追歡逐樂。他結識了江湖豪客賽昆侖,傾吐了心曲,賽昆侖見未央生陽具短小,說這樣是不會得到女人歡心的,勸他息了念頭。未央生卻不死心,竟然求一位術士為自己做了手術,把陽具改造得十分粗大,又向術士學了不少房中秘術。他在賽昆侖的説明下,先勾搭了權老實的老婆豔芳,並與豔芳的鄰居某醜婦淫樂,後又迫使權老實休掉豔芳,他與豔芳非法姘居。不久,未央生又遇見他昔日曾在一處廟中見過而朝思暮想的幾個女子香雲、瑞珠、瑞玉和香雲的姑母花晨,勾引上手後竟發展到一男四女在花晨家中聯床合歡,恣意縱欲。未央生不僅把女色當成家常便飯,而且暴食暴飲,他最終遭到災禍與報應也就是必然的了。

小說作者把女色比喻為人參一類補藥,還有段妙論。他說女色的「藥性」與人參、附子件件相同,而出產之處與取用之法又有些相反。人參、附子是道地者佳,土產者服之無益;女色倒是土產者佳,道地者不唯無益,且能傷人。所謂土產指自家妻妾,不用遠求,不須錢買,「任我橫睡,沒有阻撓;隨他敲門,不擔驚恐」。而女色之道地者如何呢?作者寫道:

豔色出於朱門,嬌妝必須繡戶。家雞味淡,不如野鶩新鮮;舊婦色衰,無似閨雛少艾。此之謂道地。若是此等婦人,眠思夢想,務求必得,初以情挑,繼以物贈。或逾牆而赴約,或鑽穴而言私,饒伊色膽如天,到底驚魂似鼠。雖無誰見,似有人來。風流汗少而恐懼汗多,兒女情長而英雄氣短。試身不測之淵,立構非常之禍。暗傷陰德,顯犯明條。身被殺矣,既無償命之人;妻尚存兮,猶有失節之婦。種種利害,慘不可當。

小說中未央生所追求的,正是女色之道地者,他為達到目的,挑情贈物、逾牆鑽穴無所不作。結果欺人者反被人欺,縱欲者反致絕欲,名毀節敗,家破人亡。權老實惱恨未央生奪去其妻,就尋訪到未央生的家鄉,多方引誘,得以與未央生的妻子玉香通姦,並拐帶玉香逃到京城,把她賣入妓院,使玉香改了姓名,淪為妓女。瑞珠的丈夫臥雲生、瑞玉的丈夫倚雲生和香雲的丈夫同在京師準備應考,聞知玉香豔名,先後去嫖,又把玉香包在寓所,終日行樂。一年後,臥雲子等三人返鄉,向他們的妻子說起京中名妓的色相與房術,瑞珠等又在私會時轉告了未央生。未央生慕色而至京師尋訪那位名妓,而不知她正是自己的妻子;玉香發現丈夫到來,羞愧難當而懸樑自盡。未央生被妓院指責逼死人命,遭到痛打,及至見死者是玉香,幡然悔悟。後來,未央生去投奔原來認識的高僧孤峰長老,決心出家,但他因男身未淨,性騷動使他不得安寧,於是自己用刀把陽物割去。小說寫未央生後來苦修二十年,成了正果,那不過是小說的「光明的尾巴」,並不能掩飾住他的妻死身殘的悲劇結局。

《肉蒲團》通過未央生的遭遇所表明的關於藥與飯的見解,具有感悟世人的哲理性,對今天的讀者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可是,小說中描寫男女交媾的情節明顯地表現出自然主義的傾向,刻畫淫褻的場面過分地流露出低級庸俗的趣味,這對讀者畢竟具有不良的副作用。因而,作者標榜的「勸人窒欲,不是勸人縱欲,為人秘淫,不是為人宣淫」的寫作動機,並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包括《金瓶梅》在內的許多豔情小說都打著勸人醒世的旗幟,但其中的色情描寫部分又在客觀上產生著啟人淫心的消極影響,這是中國古代文學中一種帶有普遍性的現象,《肉蒲團》也不例外。從這個角度來看,《肉蒲團》大概可以歸入「兒童不宜」那一類。但如果以正確的信念和健康的心態去讀它,也能夠從糟粕中采得精華,從腐朽中看出神奇。受益與受害,大抵在於讀者一念之間。

(作者:王永寬/中國河南社會科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