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政治改革與政治家的歷史地位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啟動的思想解放運動與改革開放之聲浪迄今已達36個春秋,神州面貌天翻地覆,社會轉型早已進入攻堅階段。最近,以「依法治國」為專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議公佈之後,讚美和興奮者有之,觀望與沉默者亦有之。民眾是如此,學界也是如此;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是如此,法學界與法律實務界也是如此。較之36年前全國上下熱火朝天響應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號召而昂首向前的情景,顯然略有差別,今非昔比。個中現象,彌足深思。

 

一、近代歷史任務的遺留

 

古老的中國曾經有過輝煌的過去,這是國人與媒體經常喜歡敘說的事實。但自近代鴉片戰爭以降,愛新覺羅皇朝統治之下的中國經常被動挨打,中外差距不斷拉大,腐朽的清朝政府也不得不把改革與開放提上議事日程,疲于應付。

既然存在中外差距,學習西方(即「師夷之長技」)謀求富強便是改革開放的題中應有之義。但平心而論,曾國藩、李鴻章等人當年通過洋務運動,把林則徐、魏源私下提出的「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主張付諸實踐時,難度很大,對多數國人來說,至少存在兩個障礙:一是思維習慣,二是情感挑戰。就思維慣性來說,自古以來,都是別人向中國學習,即「以夏變夷」,而不是「以夷變夏」,如今卻提出「師夷」, 「以夷變夏」,是否有這個必要?至於情感的障礙就更大,國人所要學習的物件,就是攻打我們的西方侵略者,是強盜,如果向強盜學習,那不是認賊作父嗎?這是氣節和立場問題,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政治原則問題,應當寧死不屈才對。正因為這樣,晚清時期的頑固守舊勢力異常強大。在這樣的格局之下,清朝最高統治者的膽識如何,便是關鍵。按理來說,最高統治者不僅比一般人更瞭解中外局勢,更知道敵我差距的切膚之痛,而且大權在握,更能調動國家資源,看准國家發展方向,扶植改革力量,問題在於,宮女出身的慈禧太后還缺乏這樣的見識和膽略,接連耽誤改革的大好機會,常使頑固守舊者以愛國者的身份,在權力格鬥中穩操勝券,讓力主改革開放的曾、李等人夾著尾巴做人。到了甲午戰爭前夕,法國駐華公使施阿蘭(A·Gerard)對中國的印象是:

「在1894年4月這一時期,中國確實處於一種酣睡狀態中。它用並不繼續存在的強大和威力的幻想來欺騙自己,事實上,它剩下的只是為數眾多的人口、遼闊的疆土、沉重的負擔,以及一個虛無縹緲的假設–假設它仍然是中心帝國,是世界的中心,而且像麻風病人一樣,極力避免同外國接觸,當我能夠更仔細地開始觀察中國,並同總理衙門大臣們初次會談以後,我驚訝地發現這個滿漢帝國竟是如此蒙昧無知、傲慢無禮和與世隔絕,還粗暴地標出’不要摸我’的警告。」

如果說兩次鴉片戰爭的敗局還能使中國保留一點「東方大國」的虛幻體面,那麼,經過甲午戰爭的慘敗,這個「東方大國」的體面都已蕩然無存,激發起全國上下的改革呼聲,維新運動席捲朝野。可惜慈禧的改革熱度十分有限,權力格鬥遊戲卻樂此不疲,還把一個好端端的戊戌變法貶作宮廷政變的犧牲品,使守舊勢力紛紛回潮,沉渣泛起。慈禧還視國家安危如兒戲,鼓動義和團民眾幫她發洩私憤,攻打西方使館,屠殺西方外交官,結果引發八國聯軍的血腥報復,換來喪權辱國的《辛丑合約》。誠如兩江總督劉坤一所言:「此次創劇痛深,實與亡國無異」。

還在狼狽西逃的慈禧見勢不妙,開始反思,對身邊的隨從說:「我總是當家負責的人,現在鬧到如此,總是我的錯頭,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人民,滿腔心事,更向何處訴說呢?」她就借光緒皇帝的名義下罪己詔,宣佈變法,啟動「新政」,先是從籌餉、練兵、興學開始,繼而受日俄戰爭的刺激,破天荒地派遣歐美政治制度考察團,出洋考察憲政,啟動政治體制改革。於是,清朝政府不僅變革官制,還開列預備立憲清單,頒佈《欽定憲法大綱》,計畫以9年為期,推行君主立憲制。

清末新政無疑屬於全方位的改革,頗有新的氣象,問題在於它來得太晚,千古皇權的神聖靈光已在喪家之犬的角色扮演中逐漸退化,主持改革的清朝統治者已經進入沒落期,財力與人力都很欠缺,力不從心,社會精英與民眾卻對新政的期望過高,失望就更多,加上滿漢矛盾的存在,慈禧與她的政治接班人載灃、隆裕太后等總是擔心改革會把權力改到漢人手裡,特別是慈禧於1908年病逝後,威望與手段都比她差得多的攝政王載灃等人輕率地開缺手創北洋新軍的能臣袁世凱,還愚不可及地拋出「皇族內閣」,羞辱那些炙手可熱的國會運動請願者,載灃等人就成了名副其實的孤家寡人。武昌起義爆發不久,不僅國會運動請願者紛紛轉向反清行列,而且實力在握的袁世凱也充當盟友,策動逼宮。正是三者的聯手,匯成辛亥革命的洪流,結束了清朝的皇統,開啟民國紀元。

中外史書都習慣說,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續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統治,在我看來,此話並不十分確切,因為早在辛亥年(1911)之前,清朝政府畢竟就已著手改革君主專制體制,邁出預備立憲的步伐,並且有所行動,此時此刻的君主制畢竟已經不是千年一式的君主專制,皇帝的權力也要通過《欽定憲法大綱》來確認。準確的表達應該是,辛亥革命斬斷了清朝的預備立憲,推翻了帝制。清朝雖被推翻,但它在末期也看到了民主自由的世界潮流,曾經啟動政治體制改革,推行預備立憲,邁出憲政的第一步,今天的歷史學家都不會遺漏這個閃光點。當然,較之孫中山三民主義理論體系中的民權主義,以及《臨時約法》確定的主權在民的政治原則與相關條款,清朝預備立憲中的民權分量還不可同日而語。

2011年,時值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中國大陸標語林立,大江南北紛紛高呼「弘揚辛亥精神」,至於何謂「辛亥精神」,我找過很多文章與講話,都沒見到清晰的答案,罕見直接回答。最直接的表達莫過於當年10月9日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人民大會堂的講話,其中有一句話與此有關:「為振興中華而矢志不渝的崇高精神」。在我看來,負責寫稿的胡錦濤主席的秘書班子也沒有完全把話說到點子上。在近代中國,能為振興中華而矢志不渝的,並非只有辛亥先驅們,中國留學生之父容閎是如此,實業救國的張謇也是如此,即便是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張之洞等封疆大吏,又何嘗不是如此。至於辛亥精神的特質究竟是什麼,還需要細化,不能兜圈子。應該說,孫中山、黃興等辛亥先驅們與其他救國者迥然不同的,共有三個方面:一是屢敗屢戰的進取精神,特能吃苦;二是置生死於度外的犧牲精神,毫不怕死;三是堅定不移的自主精神,外爭民族獨立,反抗西方列強的侵略,內爭自由民主,反抗專制獨裁。只有這樣,才能把辛亥精神說清楚。

辛亥革命的作用與影響是多方面的。就政治體制來說,正是由於辛亥革命,中國的腦袋與雙腿不再為磕頭而準備著,而是為思考和走路而準備著。就文化方面而言,辛亥革命的一個巨大貢獻,就是把中國傳統文化中的 「黨」字由貶義變成褒義,借助於西方政黨政治的理論框架與實踐,革命黨與政黨政治得以登堂入室,成為歷史的主角,影響深遠。

不過,完成民權主義的政治革命任務,並不比推翻帝制來得容易。民主立憲模式的到來,畢竟只是反滿成功之後的必然產物,雖然它能同孫中山的理論宣導相吻合,卻並非辛亥革命的主觀與客觀條件成熟使然。何況,孫中山出任臨時大總統的期限是短暫的,民權主義的建設卻是長久的。反清革命固然可以為民權建設開闢道路,卻無法取代建設本身。

二次革命失敗後,隨著護國、護法運動的漸次展開,孫中山在屢敗屢戰的政治生涯中,一直未曾停止對自身革命實踐的省察。他的基本結論就是:革命並未成功,只有失敗,仍需堅持武力奮鬥。1920年5月16日,他在上海中國國民黨本部演講時,還向聽眾宣告:「現在的中華民國只有一塊假招牌,以後應再有一番大革命,才能夠做成一個真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有國家共和之名,無國家共和之實」,「尚未見享有真正共和之幸福」。迄今為止,許多後世學者都樂於把當時的中華民國描述為一塊「空招牌」或「假招牌」,其實就是出自孫中山本人的原意。

國民革命軍的北伐勝利帶來南京政府的重建,孫中山的政治繼承人蔣介石出任國家元首,建國的進程與抗日戰爭相伴而行,步履維艱。現存于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檔案館的蔣介石日記表明,蔣介石一直把他所領導國民黨稱作「革命黨」,他以革命領袖的身份自居,主導國家建設,強調「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推行訓政,延遲憲政,他的朋黨意識卻多於民主素質,民權思想十分有限。及至1945年抗戰取勝,和平建國的良機已經到來,蔣介石雖「以人才缺乏,百不如人為恥」,「尤以軍隊之幼稚、軍官之無識更為憂憤不置」(《蔣介石日記》,1945年9月之首,「上星期反省錄」),深感「我幹部之落後幼稚與社會之腐敗零亂,不勝為民族前途起無窮之殷憂,除非天父賜其殊恩,顯其奇跡,否則實不能生存於今日之世界」(《蔣介石日記》,1945年11月18日),卻不願效法孫中山當年的舉措,開誠佈公,團結黨外,他的胸懷還容不下中國共產黨,還低估了中共的力量,依然不願放棄一黨專政的模式。他在中共與民盟都拒絕參加的情況下,主持國民大會,頒佈憲法,竭力排擠中共。蔣氏在選舉總統、副總統的過程中,既體現了對提名胡適做總統候選人缺乏誠意,也充分暴露了對桂系李宗仁等國民黨同仁的極不信任,不僅民主素質很差,而且政治智慧很低,連國民黨內部的團結都做不到,那就只有節節敗退了。

正是在反對蔣介石一黨專政的政治鬥爭與軍事鬥爭中,中國共產黨承諾重建一個民主、自由、人權、憲政的新政權,贏得包括部分國民黨人在內的多數政治精英與全國人民的尊重和支持,一路高歌,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還在1940年12月,劉少奇在《論抗日民主政權》一文中就寫得很清楚:共產黨及其軍隊「永遠不會忘記革命的任務是爭取中國的獨立自主與人民的民主自由」,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污蔑。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劉少奇還說,敵後抗日民主政權,「只要一有可能,當人民的組織已有相當的程度,人民能夠選擇自己所願意的人來管理自己事情的時候,共產黨和八路軍、新四軍就毫無保留地還政於民,將政權全部交給人民所選舉的政府來管理。」(原載《江淮》創刊號,中共中央中原局宣傳部主辦,《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176頁)

江山易主,百廢待興,民國的六法大全廢除之後,新法體系亟待催生。大致說來,1950年代之初的國家建設還是比較順利的。當毛澤東在1957年發動反右運動,通過打擊說真話的人,壓制執政黨之外的政治力量,形勢開始逆轉,民權建設好事多磨。十年之後,毛澤東想通過群眾性的文化大革命,清理黨內的官僚作風與特權階層,結果卻是種瓜得豆,法紀破壞,國家陷入新的災難,還政於民的政治任務沒有完成。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等人引領的改革開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胡、趙還想啟動政治體制改革,躍躍欲試,卻因種種緣由,半途而廢。

 

二、依法治國的興奮點為何不高

 

為期30餘年的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建設帶來我國物質世界的巨大變化,綜合國力迅即增強,人民的物質生活得到改善,與此同時,權貴資本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捷足先登,特殊的利益集團與經濟寡頭得以形成,官商勾結的現象尤為普遍,黨政權力紛紛不僅尋租,貪腐成風,而且數目驚天,貧富懸殊顯著,地方黨政與司法機關威信掃地,官民衝突日益加劇,醫療、食品、教育、學術等領域的各類假冒偽劣現象充斥國中,舉世矚目。凡此種種,比經濟體制改革更重要也更艱難的政治體制改革的命題再次浮現,新一輪國家領導集團面臨機遇和挑戰。如果有人說,65年來,我國失去過政治體制改革的機會,此話並不過分,至於究竟失去過幾次,責任在哪,現在恐怕還不是學術界可以心平氣和認真商討的時候,決策者卻需要清理帳目,總結得失,以便成竹在胸。

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專題,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任務,卻為什麼不能像36年前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那樣,得到全國上下的一致歡呼,甚至奔相走告,並沒有出現官媒所樂觀估計的情景,除了因為媒體發達,開會之前就通過官媒的透風,全世界都已知道此會的主題,受眾對全會公報很難產生新奇感之外,恐怕還同以下因素有關:

第一,「依法治國」的主張並非本屆党的領導集體的發明,至少從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就已提出,問題的關鍵已不在於要不要依法治國,而是如何依法治國,需要少說多做。

有關資料顯示,1978年12月,鄧小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即指出: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該會還通過了與法治有關的十六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十六字方針則不啻「依法治國」的同義詞。

據朱厚澤回憶,1983年1月2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在全國首次職工思想工作會議上,作了題為《四化建設和改革問題》的重要講話,講了28個問題,其中特別指出,我們政法工作特別是公安工作的傳統做法,是以對階級敵人和各種反對社會主義的分子進行偵查審訊和懲辦為主,在社會主義改造沒有完成以前,這是完全正確的,如今的政治情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政法工作特別是公安工作必須根據國內政治情況的變化,實行必要的轉變,要注意加強綜合治理,以預防犯罪和教育挽救失足者為主。這就是說,要實施積極的治安,而不是消極的保安。正如朱厚澤所說,專政機器的轉變其實就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在當時,能這樣思考和提出問題的領導人並不多。

1986年,胡耀邦主持起草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更是明確指出:高度民主是社會主義的偉大目標之一,也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體現。在人類歷史上,在新興資產階級和勞動人民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的鬥爭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愛的觀念,是人類精神的一次大解放。我國社會主義發展中的主要歷史教訓,一是沒有集中力量發展經濟,二是沒有切實建設民主政治。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党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強調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強調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切實推進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沿著這一思路,胡耀邦與趙紫陽就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還發表過不少更為具體的指示,卻不曾成為黨內的主體意志,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由此擱淺。

雖然如此,「依法治國」的理念與口號並未中斷。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將「依法治國」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將「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提法改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號召廣大人民群眾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1999年,「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等詞寫入憲法修訂本;

2002年,中共十六大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列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號召全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十六屆四中全會則提出依法執政的概念。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可見,自1978年以來,依法治國的呼聲不絕於途,唯有政治體制改革的決議無疾而終。

第二,多年來,每一屆新的領導集體不止一次提出一些治國主張,並且以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名義,發動全國上下來學習、輔導、研讀、表態,廣大民眾容易出現審美疲勞,難免影響他們對「依法治國」的期待與回應的熱度;

遠的不說,江澤民的任期內宣導「三講」、「三個代表」、「四個同樣重要」,胡錦濤的十年提出「和諧社會」、「八榮八恥」、「科學發展觀」、習近平則以「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群眾路線教育」等刷新輿論,全國上下就像毛澤東時代一樣,頻繁地更換學習的主題與輔導報告,從黨校、機關到普通學校與社區,由黨內到黨外,大會小會,層層動員,個個表態,不僅洛陽紙貴,而且馬不停蹄,供求關係非常平衡,還滋生出這樣的學習經濟來。久而久之,就容易給人以修辭治國、口號治國的錯覺,流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修辭模仿與詮釋競賽。至於這些講話、口號、主張、理念彼此之間的聯繫如何,分工情況怎樣,各屆領導人的才情發揮同中共中央的整體規劃、長遠目標之間有何內在關聯,威權之下的形象設計與表現有無階段性的分工默契,都缺乏邏輯自洽的說明。

記得在2007年9月,中共十七大即將召開,《南風窗》雜誌編輯部一行數人離穗晉京,召集近十位學者專論鄧小平南巡15年來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就與不足,暢所欲言,有啥說啥,該刊儘量全部照登,要趕在十七大召開之時,向該會獻禮。主持人點名要我發言時,我就實話實說:我的發言你們恐怕是不敢登的,只能自娛自樂,但我期待你們適當轉告我的真言。其中我談到,我建議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注意揚長避短,不要揚短避長,要儘量減輕全國人民的思想負擔與理論負擔,至少應該減少我們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的記憶負擔與考試壓力,不要動輒把某個具體的主張或常識說成是發展馬克思主義理論。因為每個領導人的求學閱歷與工作經歷總是有限的,術業還有專攻,即使主攻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的北大、人大的哲學教授,也未必能自信地宣稱能夠發展馬克思主義,如果不是從事此類研究出身的黨政領導人,就更要慎重。在我們國家,早已存在一個奇特的現象,誰在臺上,誰就能發展馬克思主義,但實際上,中國的許多問題已經不是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問題,而是如何實際操作的問題,應當摒棄毛澤東的「導師」情結,既要防止把馬克思主義庸俗化,也要防止意識形態的強勢空轉,防止那些善於吹喇叭、抬轎子的人整天揣摩「聖意」,把各級領導人每天的講話甚至閒談都包裝成「重要講話」,甚至「理論」,搞得全國人民都累,各級領導人也並不輕鬆,讓你每天都搞「重要講話」,連節假日都沒有。我的預計完全沒錯,《南風窗》果然不敢登我的發言,唯有欄目結尾補了一句「感謝郭世佑教授的智慧支持」,以示對發言人的尊重,但我至今還不知道他們是否把我的善意建議轉告上去了。

第三,依法治國既需要善法與良法的制訂,也需要司法的公正,而既得利益集團參與立法,黨政領導干預司法,都是公開的秘密,重要的是一邊儘快清除不良之法,一邊讓各級領導帶頭,人人守法,把法律當爹娘,並非只有上訪的民眾與維權的律師才應該守法。對權力在握的各級官員來說,「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哈耶克語) 對芸芸百姓來說,「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魯納語) 就法官而言,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馬克思語)就全社會而論,「公正不是德性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惡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邪惡。」(亞里斯多德語)

遺憾的是,多年來,由於公權力的擴張得不到有效的限制,貪贓枉法、知法犯法之類事例時有發生,該立案的不立案,該審判的卻未審先判。胡耀邦當年宣導警官角色的轉換,在許多地方並未完全到位,動輒抓人打人,刑訊成風,偷工減料。正因為如此,聶樹斌案之類奇冤在全國已經不止一起兩起,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案近日再次轟動全國,還有最近的福建人念斌,如果沒有不畏強權的若干律師與法律志願者鍥而不捨地同違法作惡的地方司法機關進行不屈不饒的抗爭,他就很難活到今天,還能走出監獄。在某些地方的法院與監獄附近,還有形形色色的法律掮客,甚至還有「撈人」的產業,這些陽光下的罪惡都是在依法治國的口號之下發生的,它只能印證日本的法律史學者滋賀秀三的判斷:「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 」

更滑稽的是,主持上屆中央政法委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並沒少說「依法治國」,而且喊得很凶,他自己卻成是震驚中外的巨貪,已被立案審查,讓人大跌眼鏡,廣大民眾對其巨貪的過程、數額以及對他的審判結果比對重申「依法治國」的主張更感興趣。

第四,在四中全會召開前後,依然有一些矢志維權的律師與公民社會的推動者遭到刑拘,我不知道在他們中間,是不是確有一些人在「尋釁滋事」,破壞國家建設的秩序,圖謀不軌,唯恐天下不亂,但據我所知,其中確有部分人士的活動屬於正常的職業活動範圍(比如維權代言的律師),或者屬於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的行使範圍(比如要求啟動官員公佈財產制度),如果確有過激的做法,也不妨從依法治國的大局出發,認真勸說,善意化解,不要依然死守維穩的思維,隨意動手。某些地方的官民衝突原本就起源于官與商的不良勾結,應當耐心疏導,找出真正的肇事者,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不要動輒調用警力,對付憤怒的民眾,火上加油。警官與武警的基本職責是什麼,他們究竟應該站在有錢的商人一邊,還是應該站在受傷的民眾一邊,這是應當首先搞懂的,至少應該守住中立,控制事態,搞清真相再說。威權之下,封刊、關報、停網、抄家、抓人、放人,都很容易,但服人很難。

國家建設與人民起居固然需要維穩,但「唯穩」就欠妥了。企圖推翻現行政府與社會秩序者畢竟只是極少數,大可不必草木皆兵,更不必因噎廢食。依法治國的正確理念之一是無罪推定,維穩思維卻恰恰相反,許多正直的維權律師還是依法治國的良性力量,不應被打壓。就輿論而言,應當警惕「佞臣」似的言論,撥弄是非,聳人聽聞。在人民共和國的地盤上,依法治國,既需要拱衛公平與正義的善法、良法,也需要貨真價實的司法,既要依法治民,更要依法治權,既不要以言定罪,隨意抓民,也不要只聽讚美,不容批評。古往今來,危及現成秩序與國家安全的絕非磊落光明的直言人士,而是貪得無厭的蛀蟲、媚眼讒言的「佞臣」與吃裡扒外的「貳臣」。 陳雲就曾反復提醒領導幹部,要警惕「抬轎子、吹喇叭」的人,否則,將嚴重影響正確決策的形成,對党的建設造成極大的危害。

有鑑於此,在許多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各級黨政領導應當帶領人民積極思考,鼓勵人民爭辯,辨別方向,兼聽則明,。既要支持周小平這樣的權力辯護士,也要尊重試圖糾正周小平的常識錯誤的輿論公眾人士方舟子與社會學家李銀河的聲音,不要把後者簡單封殺就了事。

對於方舟子,我個人對他主持的「新語絲」並非沒有保留意見。9年前,有位叫楊曾憲的先生在「新語絲」等網站發帖,題為《郭世佑教授涉嫌抄襲》,說我在《光明日報》的一個採訪「抄襲」了他的兩句話,《光明日報》記者當即找楊曾憲先生聯繫,希望澄清事實,卻未見理睬,記者撰稿寄給「新語絲」,結果也不見採納,「新語絲」的做法自然欠妥,澄清真相畢竟比滋生問題更重要。不過,近年來,方舟子為追蹤某些事件的真實性而窮追不捨的努力,還是有助於清掃視聽,值得尊重和關注。意識形態的網控機關僅僅因為批評周小平,就把批評者方舟子等人的網文遮罩,此類做法實乃當今意識形態領域的習慣性動作,雖然便捷,卻不尊重被刪者的話語權利,有違憲法條款。時當資訊革命之際,片面的封殺很難幫助網控者所偏愛的周小平增加公信力,反而容易引發某些不必要的猜忌,孤立周小平,為依法治國的國家戰略抹黑。再說,像周小平這樣的權力辯護士要不要端正其求真的態度,提煉論據,提高自身的辯護水準,恐怕也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應當知道,「一個國家沒有紀實的新聞而只有快意的謠言,沒有公正的批評而只有惡意的謾駡和醜詆。——這是一個民族的大恥辱。這都是摧殘言論出版自由的當然結果。」(胡適語)更何況,「言論自由是一切權利之母。」(卡多索 語), 「錯誤的和可笑的管理都無傷大雅,但必須保護社會免受那些無意中揭示出不受歡迎的事實真相的批評家的侵害。」(諾姆·喬姆斯基語)我國意識形態的管理觀念與評判標準已顯得有些陳舊,需要儘快更新和糾正,以適應依法治國的國家戰略之需。

話說回來,廣大民眾對四中全會的反響固然不夠熱烈,但通過十八屆三中全會與四中全會,新的黨政領導集體已經高度重視依法治國的重要性,這本身畢竟是好事,某些具體措施亦可望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比如,強調憲法的重要性,確定地方紀委除了向同級黨委彙報工作,還要向上級紀委彙報的制度,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賦予設區的市以地方立法權,適當提高司法人員的入職條件,等等,都是值得期待的。

 

三、歷史的公正

 

人類由猴子變人,為期頂多數千年的歷史,較之山川宇宙,並不漫長,政治家對歷史的創造,一般容易躊躇滿志,但對歷史的記錄與身後之名,卻未必放心,像路易十五那樣聽從情婦的妄言,懷抱「在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之類浪子心態而恣意享樂者為數不多。

據《資治通鑒》記載,貞觀十六年,某日,唐太宗找到諫議大夫褚遂良,想看看關於他的起居注,褚遂良說不行,因為史官記錄皇上的言行,善惡都要記,只有這樣,才能對做皇帝的有所約束,「不敢為非」,所以不能給皇上自己看。唐太宗問:「朕有不善,卿亦記之邪?對曰:臣職當載筆,不敢不記。黃門侍郎劉泊曰:借使遂良不記,天下亦皆記之。」史官的職分與執著,令唐太宗也不得不有所畏懼,雖然他還是執拗地找到監修國史的房玄齡,要看起居注,房玄齡只好與給事中許敬宗加班加點、刪減原記,對於皇上當年誅殺兄弟的玄武門之變,用詞儘量隱諱,形成所謂「潔本」的《高祖實錄》和《今上實錄》,至於唐太宗並不以誅殺兄弟為醜事,無需隱諱,讓房玄齡重寫,另當別論,並不等於說唐太宗就不畏史官了。

躋身明君行列的唐太宗是如此,自信「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的毛澤東也是如此。當毛澤東意識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在創造歷史之後,當他主持會議並作發言時,就不許錄音,也不許做筆記,否則他就生氣,還要追究責任。有位令我敬重的前輩史家還告訴過我,林彪事件發生時,毛澤東還下令銷毀兩麻袋絕密資料,為歷史研究者的職業工作帶來難度。

銷毀資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資訊革命之後的資料記載卻是多元的,歷史的創造者做了些什麼好事和壞事,做得怎樣,都不難使後世歷史學家找到尋真的蛛絲馬跡,履行評判的職責與權力。如果看重身後的歷史評判,就應該多做好事、善事,少做壞事、惡事,儘量多做經得起時間檢驗的事,少做那些容易留下駡名的事。

列寧說過:「判斷歷史的功績,不是根據歷史活動家沒有提供現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他們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在我看來,列寧的觀點在當時是有針對性的,不能把它教條化和絕對化,不要以為歷史評價只要看比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就行了,不需要考慮成本效益,這很片面。竊以為,判斷歷史的功績,不僅要看歷史人物是否比前人提供了新的東西,還要看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應該提供多少,又提供了多少,其實際效果究竟如何。例如,在當代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中,既然動用那麼多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大氣、水、土地表土與礦藏等自然資源都在拼命地利用,不發展才不可思議,關鍵是看究竟發展了多少,對自然環境是否帶來了破壞,發展所得,主要用到哪裡去了。如果某個城市應該增長10個億,結果只增長5個億,那也不是什麼偉大的貢獻。如果增長了10個億,卻亂吃、亂花、亂送、亂拿,浪費5個億,還貪污3個億,也不是什麼驚人的成就,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還在20世紀末期,全國每年公款吃喝就花掉2000個億,還不包括洗桑那浴洗掉200個億。

在我們國家,對於歷史人物的評價既喜歡定性,也喜歡用功過分成的方式來「定量」,毛澤東就曾用「三七開」做自我評價,影響及於鄧小平等人,流傳甚廣。毛澤東說:「我這個人啊,好處占70%,壞處占30%,就很滿足了。我不隱瞞自己的缺點,我不是聖人。」久而久之,「三七開」、「四六開」等十分制的功過分割法,就成了評判歷史功過的公式與方法,貌似定量分析,實則主觀臆測,值得推敲。

竊以為,區分歷史人物的功與過,屬於定性分析範疇,一般要受評判者的歷史觀所左右,需要審視歷史觀的理性程度。比如,能不能把歷史上的某些劫匪行為、宗族與族群的械鬥行為同受苦受難的下層民眾的暴力反抗一樣,統統都叫「起義」,近代太平天國的起義者定都南京之後,洪秀全的腐敗與殘暴同鎮壓洪秀全的湘軍統帥曾國藩之間,如何定性,恐怕都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斟酌。至於功過大小的定量分析,尤其需要推敲。這是因為,歷史人物的功與過分別作用于不同的時空(同時存在的卻很少),作用點不同,方向不同,效果與影響也不同,很難構成坐尺規上的正負值,很難用十分制的刻度來區分大小。歷史人物的功就是功(貢獻),過就是過(缺點或罪惡),它們一旦發生,一般就會和盤記錄在案,既無法加減,更無法抵消,「三七開」或「四六開」也罷,「功大於過」或「過大於功」之說也罷,此類結論看起來很具體,很精確,實際上並無客觀的尺度來衡量。如果以為歷史人物的功與過可以加減,甚至可以抵消 ,那只是一種錯覺,是科學主義對人文學科的束縛所致。這樣的方法與結論不僅無助於歷史研究的深入,而且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有害的。君不見,某些貪官污吏就仗著他們主持和推進當地經濟發展的某些貢獻,總以為他就是有恩于一方的功臣,即使貪污一點,幹點壞事,甚至幹出殺人越貨的勾當,那也是「功大於過」的,其實錯了,他們幹的好事與壞事都會白字黑字地寫在那裡。

歷史研究一般分為三個層面,一是事實描述,它需要如實,二是因果分析,它需要全面,三是價值評判,它需要冷靜,其中事實描述是基礎,因果分析其次,價值評判最次,而且越往後,主觀性越多,只要你把事實與因果關係說清楚了,你怎麼衡估其功過大小,就不太重要了,事實清楚才是關鍵,事實評判比價值評判更重要,評判心態也比評判方法更重要。

馬克思說:「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誠哉斯言。欲期依法治國,實行法治,當務之急還需儘快清理近十年來周永康主持的維穩體制,特別是周永康等人拼湊的「三個至上」所造成的混亂,還要適當追問至今使部分民眾不知真相的薄熙來的「重慶模式」, 弄清其無法無天的權力危害與制度缺陷,從建立違憲審查制度開始。欲期依法治國,必須切實樹立憲法的權威,確保憲法限制公權力與維護民眾私權的兩大基本功能,在此前提之下,確保司法的獨立性與新聞輿論監督的自由度,讓權力生畏,使人民寬心。而這些任務的落實,卻都與政治體制改革有關。即便只是為了確保反腐、防腐的有效性,也需要從政治體制改革入手,清理許多不合理的特權,還要儘快制訂官員財產公佈制度,認真設計對黨政諸權的制約與均衡,從推進黨內民主制度開始,層層選舉党的書記,輔之以政治體制改革特區的設立,總結經驗,闖出新路。

威權體制很難使國家臻於長治久安,黨爭難免,層出不窮,不過,威權體制的辦事效率優於民主體制,這是舉世公認的。只要領導者有膽有識,瞄準目標,上下貫徹,說難也不難,機會往往只為準備者而存在,稍縱即逝。古往今來, 「在這個世界上,取得成功的人是那些努力尋找他們想要機會的人,如果找不到機會,他們就去創造機會。」 (蕭伯納語)自改革開放展開至今,國力增強,國際地位提升,新舊社會矛盾也交織在一起,既有顯著的成績,也有相應的失誤, 廣大民眾最期待的,首先就是如何儘快把胡耀邦、趙紫陽等人宣導和嘗試過的政治體制改革的使命提上議事日程,限制公權力,兌現民權,提升人民的主體地位,這既是人民共和國的本義使然,也是順利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關鍵。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倘若理直氣壯地亮出政治體制改革的旗幟,比宣導依法治國的主張更具體,更能吸引民眾的眼球,催生創業的激情,燃起法治的希望。

毋容諱言,法治的本義不是黨治,而是民治,是還政於民,而不是治民。如果真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那麼,憲法就是現成的籠子,只有把憲法當真,權力才有可能聽話,法治才有希望,否則免談。阿奎那說過:「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於自己身上。」奧維德也說,「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為了不讓強者做什麼事都橫行霸道」,他們說的都是同一個意思,都需要把憲法當真,依憲治國。否則,當代中國的法治就難逃韓非子式的法家套路,以嚴刑酷吏治民,而非民治,那就很難徹底躲開英國作家哥爾德斯密斯的預見:「法律吸吮窮人的膏血,而富人卻掌握著權柄。」要想把憲法當真,也得啟動政治體制的改革,重新設計政治制度,逐步推行憲政,既能成孫中山一代先驅的未竟事業,又能超越蔣經國的區域性實驗成果,為中國的長治久安奠定基礎,功莫大焉。

108年前,有位年輕的讀書人撰文曰:「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制。」他叫梁啟超,當年才23歲,就憑他如此敏銳的眼光與如此精闢的語言,即可傳之後世,啟迪來者。但他的生命價值並未到此為止,他既坐而言,而且起而行,先是緊跟乃師康有為,投身維新運動,及至運動失敗,亡命天涯,仍以政治體制改革為職志,成為君主立憲請願運動的精神領袖。有關憲政與政治革命的理論宣傳,他不惟青出於藍,遠超乃師,抑且勝於孫中山為首的反清革命先驅。他的君憲方案既挑戰乃師的思路,也悖于孔孟諸賢,但他大膽前行,無所畏懼,他說「為二千年來翻案,吾所不惜;與四萬萬人挑戰,吾所不懼!」早于陳獨秀等人十多年之前,他就是新文化運動的旗手。雖然歷史的走向沒有接受梁啟超的君憲方案,而是孫中山的民憲方案,但是,以憲法精神治理中華,卻是二者殊途同歸的基本情愫。當民主立憲成為國人孜孜建設的目標,袁世凱卻搞倒行逆施,販賣洪憲帝制時,又是梁啟超與弟子蔡鍔秘商,連袂掀起護國運動,捍衛辛亥革命的「國體」,把兵強馬壯的北洋強人袁世凱斷喝下馬。不管國民黨的黨史專家是如何醜化它的政敵梁啟超的,時代的噪音與歷史的塵埃終將淹沒不了他的過人膽識與鮮活英姿,他和他引領的時代就屬於茨威格所說的「人類的群星閃耀」的精彩片段之一。歷史無法不偏愛梁啟超和那些並非只為自身的名利知難而進的剛烈男兒,真正的強者卻並非依賴征服弱者而逞強,而是敢於挑戰攔路虎,用勳業彰顯偉岸,或者披荊斬棘,雖敗猶榮。

在當代中國的話語傳遞中,法治是一個最能減少爭議的詞彙,一談政改、人權、自由、憲政,就難免見仁見智,引發爭吵。然而,二者之間互為因果,均需努力前行,少說多做。每當我聽到不願為推進人民民主素質的提升做出丁點事情的人喜歡強調人民民主素質不夠時,昂山素季的話語就不難迴響在我的耳邊:「人們經常問我,我們什麼時候能得到民主啊?我總是告訴他們,你問問你自己。你問問自己為民主做了什麼,你也就回答了自己。如果你什麼也沒做,你沒資格去問這個問題。」今人的創業在當下,留下的卻是歷史,歷史創造者的言行如何,分量如何,從來都不是歷史的創造者自己說了算,而是後世歷史學家說了算。政治家可以說謊,但歷史學家不能。即便是個別歷史學家喜歡跟著說謊,但歷史不行,歷史就是歷史,它只為真實而存在,不為任何權力的威風與功利的誘惑而存在。在同甘共苦的革命與戰爭年代,誰能贏得民眾的擁戴,誰就能贏得勝利;在分享歡樂的和平建設時期,誰能開啟政治體制改革之先河,使人民共和國名至實歸,導向國家的長治久安,將持續恒久的福澤奉獻給中華大地,乃至全球,誰就不難走向歷史的高地,贏得歷史的尊重。蘇格拉底仰藥而死,他是為了維護判他死刑的雅典城邦法律的尊嚴而謝絕逃亡,他與雅典一同永生;拿破崙最終一敗塗地,但他給征戰不止的富庶歐洲留下一部傳世的法典,他是強者。

有人說,在人民共和國的65年歷史進程裡,人民只有兩個青春期,一個是1950年代之初,它喚起了數億國人的主人意識與創業激情,另一個是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由胡耀邦支持的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引導思想解放的洪流,全國人民意氣風發,投入國家建設,二者都是刻骨銘心的。我很贊同這樣的判斷,我更期待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先導的中國第三次青春期的來臨。(郭世佑,同濟大學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