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不成氣候的干禁──元明以來禁戲考(中)

中國古代,戲曲原是上層權貴們快娛視聽、解悶享樂的事兒。待其逐步成型並轉為民間娛樂時,戲劇中經常出現的「訛語影帶、譏時揭弊」的表演,就觸動了封建統治者的神經,內容一旦謗及政治、權勢,背離傳統的禮教和習俗,那就「國法」難容了。「誨淫」、「誨盜」的罪名是懸在戲劇頭上的兩把劍,稍有逾越,此劍便會當即砍下。自元、明以來,一直到民國之後,新中國成立,以及在台灣,禁戲令屢頒不止。

 

 

清帝遜位以後,民國伊始,國家卻進入了一種無序的狀態。大總統輪流坐莊,軍閥藩鎮割據,內戰不止。政令朝頒夕改,百姓生活在一個徒有政府之名而無管理之實的社會中。軍閥們忙於爭權奪地,聚富斂財而無暇旁顧,戲劇卻在夾縫中贏得了空前的繁榮。二、三十年代,京劇進入了成熟期,它顯顯赫赫、如日中天。不僅出現了享譽全國的「四大名旦」、「八大鬚生」,不同行當的翹楚,也如過江之鯽,在紅氍毹上競躍龍門;不同風格的劇目,更似漫天星斗,競燦爭輝。一時間,戲劇舞台百珍雜陳,爭奇鬥豔;但也魚龍幻化、良莠參差。彼時,在各別的省份和地區,也曾出現過以地方習俗和統治者之好惡明令禁戲的事情。但這類干禁,多限於一時一事,並沒有形成氣候,也沒有釀成過大的影響。在曹錕任大總統時禁唱《擊鼓罵曹》,此事曾見著報端,大家視為玩笑。曹錕下台此禁也就自動解除了。又如一九一○年,山西太谷縣政府曾因秧歌「多采淫詞俚曲,傷風敗俗」,而下令禁止演唱;一九一三年,奉天省西安縣曾經通令禁演「蹦蹦」;一九二九年,漢口市政府曾經因花鼓戲和四明文戲「亂色奸聲、誨淫誨盜、傷風敗俗、流毒社會」,而頒文禁止;一九三○年,廣西省桂林縣曾經禁唱花調;一九三一年,安徽省懷寧縣長徐夢麟頒文,因黃梅戲「詞意淫褻,敗俗傷風」而一律禁演。這些地方性的禁戲措施,大多沒有什麼實效,往往只禁於一時而已。眾多民眾喜聞樂見的地方戲曲,依然如疾風勁草一般,在民間的土地上越長越壯。

北伐戰爭之後,民國政權趨於穩定,國民政府開始整頓文化,建立「戲劇審查」制度。這些制度綱領中,以一九三一年浙江省政府頒佈的《浙江省審查民眾娛樂暫行規程》比較規範,也最有代表性。《規程》中規定:「任何戲劇必須經過教育廳、民政廳核准後才能上演,而且有下列內容者必須禁演」。其中:一、違反黨義,提倡邪說者;二、跡近煽惑,有妨治安者;三、提倡封建思想者;四、提倡迷信者;五、跡近誨盜,引導作惡者;六、描摩淫褻,誘惑青年者;七、情狀慘酷,有傷人道者;八、侮辱個人或團體之情事者;九、其他有害於觀眾之身心者」。凡合於這九大類禁忌的戲劇,都將列為禁戲,不得演出。後來,隨著國、共兩黨鬥爭的日益激烈,一些地區的禁戲條例中,又加上了「以宣傳共產主義或鼓吹階級鬥爭為中心」的,和「以神怪荒誕、催眠一般觀眾,使能發生帶有危險性之宗教迷信」的戲,也被列為嚴禁條款。民國時期相繼見著政府禁令的劇目,一方面由於政令不通,貫徹不利,一方面留下來的檔案資料有限,難以進行細緻的統計。筆者只能在一些舊報刊、舊雜誌、戲劇簡史、演員回憶錄等文字中,零零散散地拾掇、歸納,以補是闕。

三十年代初,在袁良任北平市長的時期,組織成立了由市政府直轄管理的「戲劇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所有劇團在京演出的劇目。北京檔案館保存有這方面比較完整的檔案資料,也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經過戲曲審查委員會審查後,被通知禁演的劇目有:《賽金花》、《愛歟仇歟》、《桃花庵》、《繡鞋記》、《夜審周子琴》、《女店員》、《槍斃駝龍》、《拿蒼蠅》、《女蘿村》、《馬寡婦開店》等。

被禁演的劇目中較多地集中在評劇方面。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五日,戲曲審查委員會的辦事員陳保和遞交了一份報告說:「奉天評戲表演及唱詞諸多涉及猥褻」,「坤角白玉霜,表情最為猥褻不堪」,「劇本極不一致,普遍檢查諸多困難」,建議將三慶園、四明戲園和遊藝園的園主傳喚到社會局」,「飭令轉知演員對於有涉及猥褻之表演及唱詞,務即改正」。並列出了《開店》(馬寡婦開店)中的「思春」、「淫奔」,《槍斃小老媽》中的「辭活」、「會審」,《夜審周子琴》(胭脂判)中的「跳牆」、「夜審」,《敗子回頭》(金不換)中的「妓院」,《高成借嫂》中的「夜宿」,《美鳳樓》中的「相親」、「洞房」,《王定保借當》中的「借當」,《王小過年》中的唱白,《東鬥星》中的「更衣」,《雙婚配》中的「洞房」,《花為媒》中的「偷相王五可」,《逛小河沿》中的「逛河沿」、《獨佔花魁》中的「背凳招客」等表演猥褻的情節、場次。特別是《槍斃駝龍》一劇,他認為「奸盜邪淫,四者俱全,應絕對禁演」。戲曲審查委員會常務委員吳曼公等人,同意這份報告的意見,決定對上述劇目將「分別禁演」。而且,還採用過極端措施,把白玉霜驅逐出境。

日本發動了規模地侵華戰爭後,全國抗日情緒高漲,戲劇舞台成了抗日的宣傳陣地。愛國藝人以滿腔的激憤,紛紛編演抗日戲劇參加戰鬥。長期在東北各地演出的唐韻笙,不畏日偽勢力的淫威,編寫《掃除日害》(以「羿射九日」的故事為題材編寫)的劇本,被日軍搜出,而受到通緝。梅蘭芳編演寫《抗金兵》和《生死恨》,以古映今,表現出人民的抗爭和淪陷區人民的痛苦。程硯秋則編演了《亡蜀鑒》,用以揭露「不抵抗政策」給人民帶來的苦難,並對「賣國求榮者」給予了無情的鞭笞。周信芳(麒麟童)則編演了連台本戲《滿清三百年》和《明末遺恨》、《洪承疇》、《董小宛》等幾出戲,其中《明末遺恨》演出長達半年之久,場場爆滿,頗為轟動。周信芳飾演的崇禎皇帝,悲憤地告訴皇太子:「你們要知道,亡了國的人就沒有自由了」。而當公主問崇禎「兒有何罪」時,崇禎以震顫人心的沙啞聲音回答說:「兒身為中國人,就是一項大罪!」台下群情激越,憤怒聲、口號聲、抽泣聲,充斥全場,每一位觀眾都受到深深的感染和教育。

這一階段的禁戲,主要發生在的淪陷區內。汪偽和日軍禁演以上這些有明顯反抗意義的戲之外,凡與異族有關的戲,如《岳飛》、《岳母刺字》、《陸文龍》、《楊家將》、《請清兵》等,也全都成為禁演之戲。因為這一階段的敵偽檔案存留不完整,缺少確切依據,難以一一細述。

上海淪陷後,周信芳在日寇的刺刀下堅持演出,他排演了《溫如玉》、《香妃恨》、《文素臣》、《徽欽二帝》等,特別是《徽欽二帝》,周信芳飾演的宋徽宗有很多唱念,令觀眾聞之動容。如徽宗被金兵俘虜往東北押送時,他對百姓唱道:「只要萬眾心不死,復興中華總有期」。觀眾的掌聲,響似沉雷。反面人物張邦昌也有一段念白,說:「我這個皇帝,是你們要我出來做的,無非是,維持維持地方而已」,這副北宋漢奸的無恥嘴臉,恰與當時汪偽政權的漢奸們如出一轍,每演至此,必引起滿場觀眾的哄堂大笑。《徽欽二帝》的公演,引起上海汪偽特務機關「七十六號」的密切注意,他們寫恐嚇信威脅周信芳等主要演員,並且迫使英租界工部局出面,將此劇和剛剛排出來的《史可法》、《文天祥》一同勒令停演。這些史實,則都是有案可藉的。

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曾禁演了一批日偽政權營造「中日親善」和「大東亞共榮圈」的「漢奸戲」和歌曲,例如偽滿洲國「新京國劇編導社」主持編寫的《節孝全》、《全詔記》,還有日本人編寫的《支那之夜》、《白夫人之妖戀》(日本版《白蛇傳》),以及李香蘭歌曲《何日君再來》、《蘇州夜曲》和《夜來香》等。同時,也以「嚴辦漢奸」為由,禁演了李萬春排演的京劇《漢班固投筆從戎》,這也是當時十分轟動的新聞。

不久,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全面爆發,全國人民又經歷了規模巨大的戰爭洗禮。一九四九年一月北平和平解放。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進駐北京,負責文化工作的軍代表也進駐社會局,接管了局內民國政府的原班人馬。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雷厲風行地施行禁戲。三月二十五日,即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軍事管制委員會文化接管委員會的名義,在《北平新民報》公開發表了《禁演五十五出含有毒的舊劇》的公告。《公告》開宗明義地指出:「多少年來,大部分舊劇的內容,就是替封建統治階級鎮壓人民的反抗思想和粉飾太平。現在,為了扭轉舊劇以封建利益為本位的謬誤觀點,主管機關已擬定長遠的改革方案和計劃,並決定目前有五十五出舊劇必須停演」。禁演戲計有:

其一,屬於提倡神怪迷信的:《遊六殿》、《劈山救母》(《寶蓮燈》後部)、《探陰山》、《鍘判官》、《黑驢告狀》(《打棍出箱》後部)、《奇冤報》(《烏盆計》)、《八仙得道》、《活捉三郎》(《烏龍院》後部)、《三戲白牡丹》、《盜魂鈴》、《陰陽河》、《十八羅漢收大鵬》、《打金磚》後部(《二十八宿歸位》)、《唐明皇遊月宮》、《劉寶進瓜》、《昆侖劍俠傳》、《青城十九俠》、《封神榜》(連台本戲)、全部《莊子》、《飛劍斬白龍》、全部《鍾馗》、《反延安》、《胭脂計》。其二,屬於提倡淫亂思想的:《紅娘》、《大劈棺》(《蝴蝶夢》)、《海慧寺》(《馬思遠》)、《雙鈴記》、《雙釘記》、《也是齋》、《遺翠花》、《貴妃醉酒》、《殺子報》、《胭脂判》、《盤絲洞》、《雙搖會》、《關王廟及嫖院》(全部《玉堂春》前部)。其三,屬於提倡民族失節及異族侵略思想的:《四郎探母》、《鐵冠圖》、《鐵公雞》、八本《雁門關》。其四、屬於歌頌奴隸道德的:《九更天》(《馬義救主》)、《南天門》、《雙官誥》(但《機房訓》除外)。其五,屬於表揚封建壓迫的:《斬經堂》(《吳漢殺妻》)、《游龍戲鳳》(《梅龍鎮》)、《翠屏山》、《紅梅閣》、《哭祖廟》。其六,一些極無聊或無固定劇本的:《紡棉花》、《戲迷小姐》、《拾黃金》、《十八扯》、《雙怕婆》、《瞎子逛燈》等,一共五十五出」。

這篇《公告》刊於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此《公告》與新中國成立之後由中央文化部所頒佈的禁戲文件,又有所區別(建國後,文化部所有相關禁戲的文件,皆以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間所禁二十六出戲為準)。故而,以時間斷代處理,這組禁戲仍劃為民國時期。(李德生)